幹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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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推薦經營性資産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人選的通知
2019-09-05 00:00:00訪問量:

校内各黨委(直屬黨支部):

為拓寬選人用人視野和渠道,選優配強幹部,依據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和我校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辦法,現開展經營性資産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人選推薦工作,并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格條件

被推薦人選應符合《新浦京澳官网游戏最新版處科級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還需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 中共黨員;

2. 年齡不超過45周歲(197495日及以後出生);

3. 正處級幹部或任職滿兩年的副處級幹部;

4.有開拓精神和創新能力;

5.具有全日制國民教育大學或以上學曆;

6. 具備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二、推薦方式:個人自薦或單位推薦

三、推薦程序

個人自薦:對照“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标準,撰寫自薦材料,經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後送黨委組織部幹部科;

單位推薦:由被推薦人選所在單位寫出書面推薦意見,經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後送黨委組織部幹部科。

推薦截止時間為201991217:00

聯系地址:黨委組織部幹部科(長安校區7号教學樓5)

聯系電話:88308136

黨委組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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