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部(黨校)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黨的組織工作、幹部工作有關方針和政策,并提出具體實施意見。
2、負責全校處科級幹部的選拔培養、考核管理、調配和培訓工作。
3、負責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工作,檢查并督促基層組織開展工作,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
4、負責并指導基層組織做好發展黨員工作、黨員教育管理工作、黨費收繳管理工作。
5、負責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和培訓工作。
6、負責幹部政策和知識分子政策的落實,負責黨建理論研究工作。
7、負責幹部及出國出境人員的政審工作,負責做好離休幹部待遇的落實和管理工作。
8、協助省委組織部、省委教育工委做好校級及校級後備幹部的考察、選配工作,建立校級後備幹部隊伍。
9、承擔上級部門和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