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流程:
1.師生員工本人(年滿18周歲)提出申請,所在黨組織1個月内派專人談話,了解基本情況;
2.采取黨員推薦、群團組織推優等方式,在入黨申請人中确定入黨積極分子,由支部委員會(不設支部委員會的由支部大會)研究決定,并報上級黨委備案,黨委組織部在收到校内各黨委(直屬黨支部)《入黨積極分子備案表》後,當即發放《入黨積極分子、發展對象培養教育考察登記表》等入黨材料;
3.黨委組織部每學期安排一期入黨積極分子培訓,培訓一般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學時,培訓結束後,在一定範圍内對合格名單進行公示,并在培訓結束5個工作日内發放黨課結業證;
4.入黨積極分子培養教育和考察1年後,基本具備黨員條件的入黨積極分子,在聽取黨小組、培養聯系人、黨員和群衆意見的基礎上,支部委員會讨論同意并報上級黨委備案後,确定為發展對象;
5.黨委組織部在收到校内各黨委(直屬黨支部)《發展對象備案表》後,當即發放《入黨志願書》《預備黨員教育考察轉正登記表》等入黨材料;
6.所在黨組織必須對發展對象進行政治審查,并對發展對象進行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學時的短期集中培訓,經審查合格的,支部大會讨論接收預備黨員;
7.黨支部讨論接收預備黨員後,所在黨委要在3個月内(特殊情況不超過6個月)審批,所在黨委要将預備黨員編入黨支部和黨小組,并及時組織入黨宣誓儀式,黨委組織部及時指導基層黨組織做好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工作;
8.預備黨員的預備期為1年,預備期從支部大會通過其為預備黨員之日算起,必要時可以延長1次預備期,延長時間不能少于半年,最長不超過1年;
9.預備黨員預備期滿,本人向黨支部提出書面轉正申請,黨小組提出意見,黨支部在征求黨員和群衆意見基礎上,經過支部委員會審查和支部大會讨論、表決通過後報上級黨委審批;
10.校内各黨委對黨支部上報的預備黨員轉正的決議,應當在3個月内審批,審批結果應當及時通知黨支部,黨支部書記應當同本人談話,并将審批結果在黨員大會上宣布。
服務标準:
1.堅持黨員發展的标準、原則和程序;
2.認真解答有關黨員發展工作流程、要求及所需材料;
3.及時向基層黨組織解釋和答複相關政策性問題;
4.協助解決非職責範圍内的相關事項。
經辦人:焦強
職務:組織科副科長
聯系電話:029-88308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