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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岐山:堅持高标準 守住底線 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制度創新
2015-10-26 00:00:00訪問量:

新修訂的《中國共産黨廉潔自律準則》(以下簡稱《準則》)和《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是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加強黨内法規制度建設的重要成果。貫徹實施好兩項黨内規則,對于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的建設、強化黨内監督,為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提供堅強紀律保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堅持依規治黨和以德治黨相結合


為實現黨的曆史使命提供有力保障


黨的十八大确立了兩個百年奮鬥目标,開啟了中華民族偉大複興的新征程。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最大特色、最本質特征。實現奮鬥目标、完成曆史使命,關鍵在黨。從1840年開始,不屈不撓的中華民族、前赴後繼的志士仁人,就開始矢志不渝地探求民族複興的道路。在長期艱辛探索中,曆史和人民選擇了中國共産黨。我們黨團結帶領人民艱苦卓絕、頑強奮鬥,使中華民族重新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成功開辟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現在,我們比曆史上任何時期都更接近偉大複興的目标,比曆史上任何時期都更有信心、更有能力實現這個目标。在實現中華民族偉大複興中國夢的征程中,中國共産黨隻有從嚴要求自己,才能肩負起曆史使命,赢得人民的信任和信心,戰勝13億人發展過程中所面臨的各種風險和挑戰。全面從嚴治黨,關乎實現兩個百年奮鬥目标和中華民族偉大複興,關乎國家和民族的前途命運。


新形勢下,黨面臨的執政考驗、改革開放考驗、市場經濟考驗、外部環境考驗是長期的、複雜的、嚴峻的,精神懈怠危險、能力不足危險、脫離群衆危險、消極腐敗危險更加尖銳地擺在全黨面前。面對嚴峻複雜的形勢、艱巨繁重的任務和人民群衆的期盼,黨自身存在的問題更加凸顯。黨的觀念淡漠、組織渙散、紀律松弛,黨的領導弱化、管黨治黨不嚴、責任擔當缺失,對黨最大的威脅莫過于此。如果任其發展下去,就會削弱黨的執政能力、動搖黨的執政基礎。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全面從嚴治黨,就是要圍繞加強黨的領導這個根本,解決管黨治黨失之于寬、失之于松、失之于軟的問題,确保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堅強領導核心。


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上,習近平總書記提出修訂《中國共産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幹準則》和《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的重要任務。黨中央把這項工作列為今年加強黨内法規制度建設的重點,深入研究在全面依法治國條件下,管黨治黨靠什麼,依法治國和依規治黨、黨紀和國法的關系。回顧曆史,中國共産黨自誕生之日起,就把理想和紀律寫在自己的旗幟上。這始終是我們黨戰勝一切艱難險阻、從勝利走向勝利的堅強保證。新形勢下,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依然要靠理想信念宗旨的引領,靠嚴明紀律作保障。


當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黨建設的理論基礎還相對薄弱,對黨的制度建設研究明顯不足,黨内規則的目标任務、體系框架缺乏理論支撐。一個最突出的表現是,黨内規則混同于國家法律,黨規黨紀套用“法言法語”,原《準則》和《條例》的許多規定都與法律條文重複,難以體現對黨員特别是領導幹部在堅定理想信念、踐行黨的宗旨上的高标準、嚴要求。在實踐中管黨治黨不是以紀律為尺子,而是以法律為依據,黨員幹部隻要不違法就沒人管、不追究,造成“要麼是好同志,要麼是階下囚”;紀委成了黨内的“公檢法”,紀律審查成了“司法調查”,監督執紀問責無法落到實處。任何一個組織的内部規則都比國家法律嚴格。我們黨是肩負神聖使命的政治組織,黨的先鋒隊性質和執政地位,更是決定了黨規黨紀必然要嚴于國家法律。如果黨員都退守到公民的底線上,就降低了黨員标準,全面從嚴治黨便無從談起,黨的先進性更是無從體現。


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首先要紮牢黨規黨紀的籠子,把黨規黨紀的權威性、嚴肅性樹起來,不斷提高管黨治黨制度化水平。修訂《準則》和《條例》始終堅持以黨章為根本遵循,從研讀黨章入手,聯系曆史、把握當下,捋清來龍去脈,探究黨内規則的理論源頭,把“為什麼修改”“怎麼修改”想透徹、說明白。制度源自于實踐。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堅定不移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争,從治标入手,為治本赢得時間。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言出紀随,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強化巡視監督、利劍作用凸顯,遏制腐敗蔓延、形成高壓威懾,豐富的實踐為制度創新奠定了堅實基礎。


立規修規要堅持依規治黨與以德治黨相統一。依法治國,公民不能都踩到法律底線上;依規治黨,黨員也絕不能全站在紀律的邊緣。黨中央堅持全面從嚴治黨,提出“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這是相對于在管黨治黨和黨内法規中紀法不分、錯把法律當底線而言的。在黨的建設中,則要堅持高标準在前,先把黨的理想信念宗旨立起來、挺起來。中華民族傳統文化曆來都講德法相依、德治禮序,家規族規、鄉規民約傳承着中華文化的DNA。中華民族曆史傳統中的“規矩”和崇德重禮的德治思想,也是黨規黨紀的重要源頭。習近平總書記在系列重要講話中,大量運用古代典籍、經典名句,強調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并賦予新的時代内涵。中國共産黨是中華民族的先鋒隊,以德治黨的“德”,就是黨的理想信念宗旨、優良傳統作風,其内核與中華民族傳統美德一脈相承。立規修規既要汲取中華傳統文化的精華,又要适應管黨治黨的新形勢新任務,實現與時俱進。


修訂工作曆時一年,集中全黨智慧、凝聚思想共識,汲取曆史經驗、尊重前人智慧,體現了繼承和創新的統一;遵循正确方向、把握有限目标,這個方向就是堅持黨的領導、解決人民群衆反映集中的問題。隻要方向正确,邁出一步就是勝利。新修訂的《準則》和《條例》,體現了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體現了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的體會,體現了黨的十八大以來全面從嚴治黨的實踐。


廉潔自律準則:


執政黨的道德宣示和行動的高标準


革命理想高于天。我們黨是用革命理想和鐵的紀律組織起來的馬克思主義政黨,信念堅定、紀律嚴明是黨的優良傳統、政治優勢和力量所在。共産黨人的根本,就是對馬克思主義的信仰,對共産主義和社會主義的信念,對黨和人民的忠誠。黨員幹部如果理想信念動搖,就會精神懈怠、意志消沉,淡化黨的觀念、漠視黨的紀律,最終滑向違紀甚至違法。全面從嚴治黨,光靠紀律是守不住的,必須立根固本,樹立高尚精神追求,築牢思想道德防線,努力解決好“不想”的問題。


我們手中的權力是黨和人民賦予的。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必然要求廣大黨員清正廉潔、嚴格自律。《中國共産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幹準則》于1997年試行,2010年修訂後頒布實施,對加強領導幹部隊伍建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随着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不斷深入,已不能完全适應現實需要。習近平總書記要求,修訂《準則》要“化繁為簡、突出重點、針對時弊”,這切中了問題的要害。廉政準則存在的突出問題是:内容過繁,“8個禁止、52個不準”難以記住、也難以踐行;凝煉正面倡導不足,禁止性條款過多,沒有體現自律的要求;禁止性條款又紀法不分,既與黨紀處分條例重複,又與刑法等法律規定重複;“廉潔”主題不突出,不能針對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且适用對象窄,僅針對縣處級以上黨員領導幹部。這次将廉政準則修改為《中國共産黨廉潔自律準則》,成為一部堅持正面倡導、面向全體黨員的廉潔自律規範,是我們黨發出的道德宣示和向人民群衆的莊嚴承諾。


緊扣廉潔自律主題。人心向背是最大的政治。目前人民群衆對不正之風反映最強烈,對腐敗最痛恨,對改進作風、廉潔自律要求最迫切。《準則》抓住這個最突出問題,鮮明提出堅持廉潔自律、自覺接受監督的規範,要求黨員幹部嚴以修身、嚴以用權、嚴以律己,是對黨章關于廉潔自律要求的進一步闡發和具體化。


體現宣示性。中華民族的道德規範向來是從高不就低。《準則》開宗明義,提出全體黨員和黨員領導幹部必須堅定共産主義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信念,必須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根本宗旨,必須繼承發揚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必須自覺培養高尚道德情操,将落腳點放在永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上,展現黨的先鋒隊本色,樹立起能夠看得見、摸得着、夠得到的高标準。


堅持正面倡導,變“不準”為“自覺”。堅定理想信念宗旨,要靠自覺,靠長期的自我修養和黨性鍛煉。《準則》把原有的“8個禁止”“52個不準”有關内容移入同步修訂的黨紀處分條例,隻提出正面要求,不作禁止性規定,要求黨員正确對待和處理公與私、廉與腐、儉與奢、苦與樂的關系。黨員領導幹部不僅要遵守黨員行為規範,還要自覺保持人民公仆本色、自覺維護人民根本利益、自覺提升思想道德境界、自覺帶頭樹立良好家風,做廉潔自律的表率。


既面向全體黨員,又突出“關鍵少數”。廉潔是共産黨人的基本要求。《準則》将适用對象擴大到全體黨員,要求黨員堅持公私分明、先公後私、克己奉公,堅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幹淨做事,堅持尚儉戒奢、艱苦樸素、勤儉節約,堅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後、甘于奉獻;同時對黨員領導幹部提出廉潔從政、廉潔用權、廉潔修身、廉潔齊家等更高要求,二者相互貫通、渾然一體。


新修訂的《準則》,繼承和發揚黨的制度建設的好傳統,借鑒“三大紀律、八項注意”表述,向全黨提出“四個必須”和“八條規範”(即“四個堅持”“四個自覺”),集中展現共産黨人的高尚道德追求。《準則》僅281字,做到了要義明确、一目了然。廣大黨員特别是領導幹部要深刻領會《準則》的立意内涵,把握精神實質,以自覺踐行的實際行動凝聚黨心、赢得民心。


黨紀處分條例:


管黨治黨的尺子和黨員的行為底線


紀律是黨的生命。黨的紀律保證理想信念宗旨,體現優良傳統作風,保障路線方針政策。無數案例證明,黨員“破法”,無不始于“破紀”。黨員守住了紀律,就不至于滑向違法犯罪的深淵。全面從嚴治黨,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就是治本。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始終貫穿着從嚴治黨、嚴明紀律的要求,為管黨治黨确立了鮮明導向,為修訂黨紀處分條例指明了方向。


《條例》于1997年試行,經過修訂後于2003年頒布實施,對加強黨的建設發揮了極為重要的作用。随着形勢的發展,其中不少條款已不能完全适應全面從嚴治黨的實踐需要。突出問題是:紀法不分,半數以上條款與刑法等國家法律規定重複;對政治紀律規定不突出、不具體,對違反黨章、損害黨章權威的違紀行為缺乏必要而嚴肅的責任追究;主要違紀情形針對的是黨員領導幹部,沒有覆蓋全體黨員。修訂《條例》要解決突出問題,體現黨紀嚴于國法、突出黨紀特色,使之成為管黨治黨的尺子、黨員不可逾越的底線。


尊崇黨章,細化紀律。黨章是黨内根本大法,是管黨治黨的總章程。全面從嚴治黨首先要遵循黨章,用嚴明的紀律維護黨章,把黨章的權威立起來。修訂《條例》從全面梳理黨章開始,把黨章和其他主要黨内法規對黨組織和黨員的紀律要求細化,明确規定違反黨章就要依規給予相應黨紀處分。将原來以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等為主的10類違紀行為,整合規範為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衆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等6類,使《條例》的内容真正回歸黨的紀律,為廣大黨員開列了一份“負面清單”。


突出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在黨的全部紀律中,政治紀律是打頭、管總的。不管違反哪方面的紀律,最終都會侵蝕黨的執政基礎,破壞政治紀律。當前,一些黨組織和黨員幹部對政治紀律認識模糊、思想麻木、意識淡漠。加強紀律建設,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永遠排在第一位。《條例》針對現階段違紀問題的突出表現,強調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對反對黨的領導和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基本要求行為作出處分規定,增加拉幫結派、對抗組織等違紀條款,确保中央政令暢通和黨的集中統一。


堅持紀嚴于法、紀在法前,實現紀法分開。在全面依法治國、依規治黨條件下,原《條例》最突出問題就是紀法不分,僅這一點就凸顯了修規的緊迫性和必要性。修訂《條例》堅持問題導向,做到紀法分開。凡是國家法律已有的内容,就不再重複規定,共去除70餘條與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重複的内容。在總則中重申黨組織和黨員必須自覺接受黨的紀律約束,模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在分則中規定,凡是黨員被依法逮捕的,都應中止其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等黨員權利,凡是黨員幹部違法犯罪,除過失犯罪外,一律要受到黨紀處分,從而實現黨紀與國法的銜接。


體現作風建設和反腐敗鬥争的最新成果。全面從嚴治黨,首先是從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破的題,成效有口皆碑,必須馳而不息、堅持鞏固深化。《條例》将黨的十八大以來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反對“四風”方面的要求,轉化為紀律條文,體現了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不是一陣風。針對反腐敗鬥争中出現的新問題,增加了權權交易、利用職權為親屬謀利等違紀條款。突出群衆紀律,新增了侵害群衆利益、漠視群衆訴求等違紀條款,對破壞黨同人民群衆血肉聯系的行為作出處分規定,用紀律保障黨的宗旨。


修訂後的《條例》适應全面從嚴治黨要求,體現了對依規治黨規律認識的深化,實現了紀律建設的與時俱進。《條例》是管黨治黨的一把戒尺、黨員的基本底線和遵循。黨的各級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要堅持底線思維,敬畏紀律,守住底線,防微杜漸,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


切實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的責任


制度的生命在于執行,執行制度最終靠人。離開了曆史責任,沒有忠誠幹淨擔當,再好的制度也形同虛設。《準則》和《條例》既是對黨的各級組織的有力約束,也是全體黨員的基本遵循。學習貫徹《準則》和《條例》是各級黨委(黨組)、廣大黨員和領導幹部的共同責任,必須全黨一起抓、全黨一體執行。


抓好學習宣傳教育。廣大黨員幹部要把學習《準則》和《條例》與學習黨章,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緊密結合起來,學深悟透、融彙貫通,把握主要内容和精神實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強貫徹執行的自覺性和堅定性。要把自己擺進去,聯系本地區本部門具體情況,聯系自己的職責,聯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實際,解決最突出問題,增強針對性和實效性。各地區各部門要積極探索新形勢下開展紀律教育的有效方法和途徑,把《準則》和《條例》納入黨委中心組學習、黨校教學課程和黨員教育培訓内容,形式多樣、生動活潑地加強宣傳,喚醒黨章意識、紀律意識、規矩意識和組織意識,營造守紀律、講規矩的濃厚氛圍。


黨委要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是黨的建設的根本方針,嚴明紀律是推進偉大事業的重要保證。黨章第37條規定:“黨組織必須嚴格執行和維護黨的紀律”。黨領導一切,總攬全局、協調各方,黨的領導本身就包含着管理和監督。各級黨委要履行黨章賦予的職責,在思想認識、責任擔當、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部署,真正把紀律嚴起來、執行到位。執行《準則》和《條例》,決不能隻是牆上挂挂、嘴上說說,必須一把尺子量到底、一寸不讓。要把黨的領導融入日常管理監督中,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必須咬住不放、一抓到底,在堅持和深化中形成習慣。要運用好監督執紀的“四種形态”,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态;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成為大多數;對嚴重違紀的重處分、作出重大職務調整的是少數;而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隻能是極極少數,在嚴明紀律中體現嚴格要求和關心愛護。黨員領導幹部要發揮表率作用,敢于負責、敢于較真,同一切違反紀律的行為作鬥争,維護紀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紀委要把監督執紀問責做深做細做實。打鐵還需自身硬,監督執紀的人首先要做遵守紀律的楷模。貫徹執行《準則》和《條例》,各級紀委必須發揮帶頭作用。把紀律挺在前面,是紀委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的又一次深化。要堅守黨章賦予的職責,在全面從嚴治黨中找準定位,既要立足當前,聚焦目标任務,遏制腐敗蔓延勢頭;又要着眼長遠,堅持标本兼治,把紀律挺在前面,監督檢查黨章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執行情況,維護中央權威、确保政令暢通。要克服能力不足的危險,切實轉變慣性思維,從線索處置、紀律審查到執紀審理各環節都要以紀律為準繩,真正把監督執紀“四種形态”的運用情況作為檢驗評價工作的标準,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


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強化監督隻有進行時。解決中國的問題,要靠中國共産黨;解決黨自身的問題,要靠強化黨的自我監督和人民群衆的監督。《準則》和《條例》是加強黨内監督的重要制度安排,為黨内監督和群衆監督明确了對照的标準、提供了衡量的尺子,使黨員幹部和廣大群衆的監督有規可依、有據可循。要積極探索黨長期執政條件下依靠制度創新、強化黨内監督的有效途徑,形成發現問題、糾正偏差機制,不斷增強黨的自我淨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使黨員幹部始終不忘宗旨、保持同人民群衆的血肉聯系,永葆共産黨人的青春。


  《 人民日報 》( 20151023 04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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