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了《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向組織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是領導幹部必須遵守的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領導幹部要以堅定的黨性,以實事求是的态度,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自覺接受組織監督。各級黨組織應以嚴的基調、嚴的措施、嚴的氛圍抓好貫徹執行,推動報告制度在全面從嚴治黨中發揮更大作用。
端正忠誠之态亮家底。如實填寫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是檢驗領導幹部是否對黨忠誠老實的“試金石”。要從思想上高度重視,不能有投機之心和欺瞞之意。要明白掩蓋情況、“做賊心虛”不敢報告,從本質上來說就是為人不老實、對黨不忠誠;明白如實填報信息也是坦蕩為政的客觀要求,要按規定按程序及時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一筆一畫中書寫忠誠。
掌握正确之式道實情。領導幹部填寫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要認真研讀要求,精準掌握填報内容、怎樣填報、注意事項等,做到填有方向、報有依據。要嚴格按照上級要求、規定時限、填報标準,認真梳理個人相關情況,對因私出國(境)情況,婚姻情況,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的情況如實填寫,填寫内容不能敷衍了事、“缺斤短兩”,按制度“丁是丁、卯是卯”地較真填寫。以堅定的黨性夯實能說真話的底氣,共同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态。
嚴守核查之舉抓執行。個人有關事項報告不能“一填了之”,如果不能全面真實掌握,将會讓報告工作大打折扣。各級黨組織要加強抽查核實,嚴格對照填報要求,逐人逐項“過篩子”,對于“自我包裝”“虛假瘦身”的敢于動真碰硬。組織人事部門要加強與紀檢監察、住建等部門的對接,将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貫穿幹部調整全過程,嚴格遵守“凡提必查”等原則,對瞞報漏報少報的,視情節給予相關處理,切實維護報告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來源:中國組織人事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