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組織部、宣傳部、教育工作部門、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産建設兵團黨委組織部、宣傳部、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教育部直屬各高等學校黨委: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建設高素質高校學生黨員隊伍,根據《中國共産黨章程》《中國共産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等有關規定,現就進一步加強高校學生黨員發展和教育管理服務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做好高校學生黨員發展和教育管理服務工作的重要意義
高校學生黨員是學生中的骨幹分子,學生黨員隊伍建設是高校黨的建設的基礎工程。做好新形勢下的學生黨員發展和教育管理服務工作,對于提高學生黨員隊伍整體素質,培養造就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實現“兩個100年”目标、實現中國夢,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長期以來,各地各高校高度重視學生黨員隊伍建設,認真做好學生黨員發展和教育管理服務工作,學生入黨意願持續高漲,學生黨員數量逐步增長,思想政治素質不斷提高,先鋒模範作用得到發揮,有力促進了學校改革發展穩定。同時,必須清醒地看到,有的高校黨組織對發展學生黨員把關不嚴,發展黨員質量需要提高;一些高校對學生黨員教育培養不夠系統規範,教育形式和内容的針對性實效性不強;不少高校對學生黨員管理服務方式方法比較單一,流動黨員管理機制還不健全;個别學生入黨動機不夠端正,少數黨員政治素養不高、組織紀律不強,等等。這些問題影響了學生黨員的作用發揮,影響了學生黨員隊伍的生機活力,必須切實加以解決。
各地各高校要從全局和戰略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高校學生黨員發展和教育管理服務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建設為主線,以提高發展學生黨員質量為核心,以加強教育培養為重點,以完善管理服務為基礎,努力建設一支信念堅定、素質優良、規模适度、結構合理、紀律嚴明、作用突出的高校學生黨員隊伍。
二、嚴格堅持标準,提高發展學生黨員質量
(一)始終把政治标準放在首位。嚴格按照黨章規定,結合高校學生特點,從思想政治、能力素質、道德品行、現實表現等方面進一步明确學生黨員具體标準,着重看發展對象是否具有堅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是否自覺為黨的綱領而努力奮鬥,是否在學習和生活中發揮先鋒模範作用。堅持把綜合素質作為發展學生黨員的重要考察内容,注重把學生的一貫表現和關鍵時刻表現、自我評價和群衆評議、學習情況和社會實踐情況相結合,防止把學習成績作為發展黨員的主要條件。
(二)嚴格發展程序和紀律。堅持成熟一個發展一個,認真履行入黨手續。對入黨積極分子的推薦确定、培養教育,發展對象的政治審查、公示,預備黨員的接收、教育、考察、公示和轉正等每一個環節,都要嚴格程序、嚴格把關。采取團組織推優、黨員和群衆推薦等方式,在申請入黨學生中确定入黨積極分子和發展對象。健全和落實發展對象政治審查制度,凡沒有通過政治審查的,一律不能發展入黨。院(系)黨組織在支部大會讨論接收預備黨員前,要對發展對象的條件、培養教育情況和入黨手續進行全面審查。黨支部在讨論接收預備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時,要在适當範圍内對發展對象和預備黨員的基本情況進行公示,并在支部大會上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強化發展黨員工作責任追究制,上級黨組織對不堅持标準、不履行程序和培養考察失職、審查把關不嚴的黨組織及其負責人、直接責任人要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給予紀律處分。對違反規定吸收入黨的,一律不予承認。
(三)加強發展黨員工作宏觀指導。按照慎重發展、均衡發展的要求,積極穩妥地對發展學生黨員數量和結構進行調控,保持高校學生黨員隊伍适度規模。鞏固本科生“低年級有黨員、高年級有黨支部”的格局,重視在研究生中發展黨員,切實做好民辦高校發展學生黨員工作,注重發展優秀少數民族學生入黨。高校黨委要根據學生黨員隊伍建設現狀和發展需要,研究制定發展學生黨員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報上一級黨委審批。高校院(系)黨組織要定期向學校黨委報告發展學生黨員工作情況,高校黨委每年就發展學生黨員工作向上級黨委寫出報告。建立發展學生黨員工作定期分析和指導檢查制度,及時發現和研究解決發展黨員工作中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防止臨畢業前突擊發展、長期不發展、發展數量大起大落等現象。
三、加強教育培養,提高學生黨員思想政治素質
(四)加強入黨積極分子培養教育。堅持早教育、早發現、早培養,在高校新生中開展黨的基本知識教育,提高學生對黨的認識,引導學生積極向黨組織靠攏。把對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作為發展學生黨員工作的着力點,重視做好思想上入黨工作。建立健全分層培養、分步銜接的入黨積極分子教育體系,以校級黨校和院(系)分黨校為主陣地,開展黨的曆史和優良傳統、黨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形勢任務教育以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中國夢教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探索實行黨校培訓與社會實踐、志願服務、談心談話等相結合的學生入黨積極分子培養方式,幫助入黨積極分子堅定理想信念,增強黨性修養,端正入黨動機。健全入黨積極分子動态管理機制。在入黨積極分子所在黨組織發生變動時,注意做好培養教育工作的互相銜接。
(五)強化黨員教育培訓。以增強黨性、提高素質為重點,針對研究生、本科生、專科生等不同類型學生特點,構建多層次、多渠道的學生黨員經常性學習教育體系。注重集中學習與日常教育相結合、組織學習和自我教育相結合,學生黨員每年參加集體學習時間一般不少于16學時。以重大節慶日、重要活動、重要節點為契機,開展形式多樣的主題教育活動。運用讀書講座、主題報告、知識競賽、學習标兵評選等教育載體,激發學生黨員的學習積極性和主動性。發揮黨員榜樣的教育作用,通過選樹先進典型,用身邊人、身邊事教育影響學生黨員。
(六)拓寬黨員教育培養途徑。堅持理論學習與實踐鍛煉相結合,組織學生黨員廣泛開展社會實踐活動。推進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引導學生黨員牢固樹立宗旨意識,探索學生黨員服務同學、服務群衆、服務社會的方式,注重教育寓于服務,服務體現教育。開展學生黨員承諾踐諾、志願服務活動,設立黨員先鋒崗、黨員責任區,推動學雷鋒活動機制化、常态化,為學生黨員加強黨性鍛煉、發揮先鋒模範作用搭建平台。
四、健全管理機制,增強學生黨員隊伍活力
(七)嚴格黨内組織生活。落實“三會一課”制度,根據學生黨員特點和需求,豐富組織生活内容,創新組織生活形式,開展開放式、互動式黨内活動,進一步提高組織生活效果。堅持和完善民主評議黨員制度,結合每年一次的專題組織生活會,組織開展民主評議黨員工作。改進和完善民主評議方式,注意聽取群衆意見,發揚黨内民主,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健全黨員黨性定期分析制度,定期集中開展學生黨員黨性分析評議活動。嚴肅組織生活紀律,院(系)黨組織要經常檢查學生黨員參加組織生活情況,對無故不參加組織生活的黨員,及時進行批評幫助。
(八)加強黨員組織關系管理。理順黨員組織隸屬關系,确保每個學生黨員都能納入黨的一個基層組織的管理之中。對畢業生黨員,已經落實工作單位的,應将黨員組織關系及時轉移到所在單位黨組織;工作單位尚未建立黨組織的,按照就近就便原則,将黨員組織關系轉移到工作單位所在地街道、鄉鎮黨組織,也可随同檔案轉移到縣以上政府所屬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黨組織;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将黨員組織關系轉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鄉鎮黨組織,也可随同檔案轉移到縣以上政府所屬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黨組織。對在轉移和接收黨員組織關系過程中推诿扯皮、無故拒轉拒接的黨組織及其負責人,上級黨組織要批評教育,及時糾正。對僞造黨員身份證明的,要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九)改進流動黨員管理。探索新形勢下學生流動黨員的有效管理方式,保證學生黨員無論流動到哪裡,都能納入組織管理,參加組織生活。對外出學習、實習的學生黨員,學校黨組織要在其外出前進行教育并提出要求,外出期間及時向其通報黨内重要情況,配合流入地黨組織共同做好教育管理工作。畢業生黨員其組織關系保留在原就讀學校黨組織的,學校黨組織要承擔對其教育管理責任,黨員本人要主動與學校黨組織保持聯系,按規定交納黨費。加強對出國(境)學生黨員管理工作,完善出國(境)學生黨員與黨組織聯系制度和組織關系管理制度。
(十)及時處置不合格黨員。健全黨員能進能出機制,對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所分配的工作的學生黨員,按自行脫黨處理,并予除名。對理想信念不堅定、不履行黨員義務、不符合黨員條件的學生黨員,黨組織應對其進行教育,要求其限期改正;經教育仍無轉變的,應當勸其退黨;勸而不退的予以除名。處置不合格黨員要按照穩妥、慎重的要求,做到事實清楚、理由充分、處理恰當、手續完備,不定比例、不下指标,認真執行規定,嚴格審核把關。對被勸退和除名的學生黨員,黨組織和有關人員要做好思想引導等工作。
五、完善服務機制,促進學生黨員健康成長
(十一)關愛幫助學生黨員。堅持以人為本,從政治、思想、學習和生活上關心愛護學生黨員。建立高校黨員領導幹部、基層黨組織負責人、黨員教師聯系學生黨員制度,經常進行談心談話,及時了解他們的思想動态,聽取意見建議。注重人文關懷和心理疏導,廣泛開展結對幫扶等活動,幫助解決學生黨員在學習、生活、就業等方面的實際困難。
(十二)保障黨員民主權利。尊重黨員主體地位,落實學生黨員知情權、參與權、選舉權、監督權。推進學校黨務公開,健全黨内情況通報、情況反映、重大決策征求意見等制度,發揮學生黨員在班級、院(系)和學校事務管理中的作用。完善黨内選舉制度,擴大選舉工作中的民主。推行學生黨員旁聽學校黨組織會議等做法,健全黨組織向黨員大會定期報告工作并接受評議制度,不斷拓寬學生黨員參與黨内事務的途徑。
六、加強組織領導,确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十三)完善工作機制。各地要高度重視高校學生黨員發展和教育管理服務工作,黨委組織、宣傳和教育工作部門要切實加強工作指導。高校黨委要将這項工作列入重要日程,納入黨建工作責任制,作為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和黨務公開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高校黨委統一領導,黨委組織、學生工作等部門協同配合,院(系)黨組織貫徹落實的工作機制,完善學校黨委、院(系)黨組織、學生黨支部相互銜接的工作體系,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十四)強化工作保障。高校黨委應配備足夠數量的專兼職組織員,加強教育培訓,為他們開展工作創造條件。選好配強學生黨支部書記,注重從優秀輔導員和優秀學生黨員中選任。加強學校黨校建設,有條件的高校建立院(系)分黨校。聘請在學生中有影響、有威望的黨員教師、黨員專家、先進模範人物、離退休老同志充實學生黨員教育師資力量。高校黨委書記要帶頭給學生黨員講黨課、作形勢報告。通過設立黨建專項經費、黨費補助等方式,保障工作正常開展。為學生黨員開展活動提供必要場所,建立多種形式的學生黨員實踐服務基地。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和傳媒手段,建好用好黨員教育管理服務網絡平台。
(十五)推動工作創新。通過召開工作經驗交流會、座談研讨會等方式,及時總結推廣高校學生黨員發展和教育管理服務工作的好做法好經驗。針對學生黨員隊伍建設新情況新問題,積極探索新思路新舉措,加大工作創新力度。重視和加強對工作全局性、前瞻性、規律性問題的研究,推進工作信息化建設,不斷提高高校黨建工作整體水平。
中共中央組織部
中共中央宣傳部
中共教育部黨組
2013年7月2日